实施方案

时间:2025-04-26 18:10:10
(优秀)实施方案

(优秀)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贯彻《纲要》的幼儿园行动计划,从学习纲要、寻找问题,制定方案直至实施方案的整个过程,我们能明显感到,伴随着幼儿园教育实践模式的变革,教师的专业水平也正在不断提高。

究其原因,在于教师专业素养所面临的直接挑战是来自“在行动中研究”的要求,即贯彻《纲要》的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在教育现场研究自身的教育行为”。

于是,这一要求带来的直接效果是“教”和“研”的紧密结合,“教”和“研”的自觉互动,从而形成了幼儿园教研的崭新面貌。

下面,结合《贯彻〈纲要〉行动计划》试点园的教研活动谈谈自己的感受。

一、 幼儿园的“科研”本质上归属于“教研”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幼儿园除了有“教研”,又有了“科研”,且“科研”热情远高于教研,竟然年复一年地忙于立题、开题、结题的不断循环之中。

值得关注的却是,在基层园长和教师的“科研热情”中流露出的负面情绪,园长焦灼,教师抱怨,都将课题研究看成负担。

在此,我们惊异于这样一对矛盾:争取课题的热情和不堪负担的抱怨。

既然主动争取了课题,但又为什么把课题的研究作为一种负担呢?我们发现,矛盾的焦点在于幼儿园的“科研”远离了“教研”。

那么,是什么激发了教师的科研“热情”?又是什么抑制了教师的科研兴趣?前者或许是当今教育“让教师成为研究者”的挑战。

后者或许是人们对“教师作为研究者”的误解。

在认同了教师应当成为研究者以后,却把教师这一“教育行动研究者”的研究出发点,与专职“教育理论研究者”的研究宗旨混同了。

实践便基于这样一种理解:科研不是教研,前者是教育科学研究,其科学性在于揭示规律性的东西,追求普遍性、一般性和可推广性;后者是日常教学研究,其日常性在于强调规范性的东西,追求时效性、操作性和例行性。

因此“研究”便脱离了教育现场, “研究”的可以不是自己的教育行为,“研究”的出发点也不在于“解决自己实践中的问题”。

而同时,因为有了“科研”,“教研”也就“教”而不“研”了。

就这个问题,《贯彻〈纲要〉行动计划》项目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呢?项目从开题就给出了明确的定位:本项目“既是一项课题研究,又是一种工作推进”。

这意味着《纲要》所倡导的教育理念如何转化为教育实践的方法和策略必须研究,同时,研究又必须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工作也必须在研究中推进。

因此,试点园从制定方案开始就在端正研究的立场,要求研究必须从本园教育工作的问题入手,不必在日常教育工作之外另起炉灶,要改 “对上负责”到“对己负责”,从追求课题研究的成果到注重教育实践的过程。

因此,教师在进行日常工作时不能忘记自己是研究者而用心于思考,在研究某个专题时也不能忘记自己是个一线教师而旨在改善教育行为。

这时,“作为研究者的教师”必然会将“教”和“研”紧密结合,幼儿园的“教研”和“科研”自然也就不再分家了。

教师不必在教学以外的业余时间搞科研,也无所谓占用教学时间来搞科研,因为科研就是日常的教研,教师既有热情也感兴趣,从而既满足了当前教育工作的需要,也满足了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

二、 通过“教研”唤醒教师的专业主体意识

虽然通过〈纲要〉的集体培训,所有的教师都知道当今教育倡导哪些理念,通过集中学习也理解了这些理念的实际意义,但是如何用所获得理论和观点来指导自己的实践仍是一片茫然。

因为,这些从培训中获得的理论和观点,还停留于外在的知识状态,拿着这些知识去套实践,充其量对写教育文章和点评教育活动有用,对指导行为却极其牵强。

难怪有教师发急了:“说起来轻巧,让专家自己来做做看”。

因为他们认为,这些理论和观点是专家提出来要他们去做的。

教师之所以有这种想法,归因于以往的一种习惯性思维,即认为专家是理论的创造者,而教师只是将现成的理论付之行动的实践者。

也归咎于缺乏研究内涵的传统教研,即只有标准化的教学示范,没有问题性的教学反思,只重教师整体普遍的教育行动,不重教师个体特殊的教育行为。

业务学习便出现两种情况,要么形式化到读文章听报告,空谈道理走过场,要么实用化到一味追求对教育理论或权威指示的精确性领会,研讨如何忠实地执行之。

显然,无论哪一种情况,养就了教师习惯于依赖一种标准化的确定性的东西,期待着一种拿来就能用的程序性的东西,久而久之,教师只会照着做、跟着做,不会自己想着做,丧失的终究是自己的专业自主性。

看来,发展教师的专业自主性意味着要找回教师的专业责任、专业自信,唤醒教师在教研中的主体意识,而这首先就表现为个体的参与性,没有个体强烈的参与意识就谈不上专业自主。

新教研观将教研定位在“教学”和“研究”的统一性上,那么教研就应当成为教师自省教育行为,发现教育问题,改善教育实践的平台。

其中,“教学反思”便是这一平台上展示的最主要的教研行为方式。

《行动计划》要求每个教师都要参与行动,而不决不停留在少数教师的实验班中,每个教师都要对自己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教育行为进行反思,当每个教师都能从自己的教育行为中发现问题并意欲对将要发生的教育行为进行调整时,她才找到了自我,教师的主体意识才被唤醒。

因此,教研不只是一种集体统一性行动,更是一种个体情景性行为。

我们看到了大量来自试点园教师个人的“教例分析”、“观察纪录”、“教养日记”、“教学手记”、“儿童行为解读”、“随笔”等叙事性的、反思性的自我行为描述,都是教师以自己个人的方式在表达教学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在这些个人性质的教研成果中,充满了教师们的教育智慧,我们发现,她们对实践的思考不乏教育理论和观点的支撑,不少教师在用专家的理论反思自己行为的时候,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把握,她们在提出某些教育策略的时候,也已经用自己的实践验证并重构了某些教育观点,甚至还在创造着自己的实践理论。

事实上,一旦教师从自己边叙述边反思的文字中看到自己行为的意义时,她们的主体地位已被确证,她们的教育责任、研究自信也被充分地调动起来了。

三、 “教研”是合作研究、互动学习的共同体

当然,教研活动终究是一种组织行为,即使是那些个人性质的教研行为也是在组织背景中产生的,因为教研组(不论是幼儿园的大教研组、年龄班教研组,还是幼儿园以外的中心教研组)营造了这样一种教研的氛围,使一组教师在一 ……此处隐藏4565个字……我镇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测工作承担单位

镇农林水办公室负责全镇农产品生产环节检测监管工作;清溪工商分局负责全镇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检测监管工作;镇兽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和清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具体承担全镇蔬菜生产基地、水果种植基地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生猪养殖场和镇食品公司屠宰场的畜禽兽药残留的检测工作和对全镇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抽检工作;全镇各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及超市应建立蔬菜、水果农残检测室(点),负责对入场销售的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

二、检测对象、品种和范围

1、对全镇范围内生产基地上市前和市场上销售的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定性检测。检测品种以叶菜类蔬菜为主,适当抽取豆类、根茎类、瓜果类及其他品种。检测范围包括全镇范围内的生产基地、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超市等。

2、对全镇范围内生猪的例行抽检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检测工作。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检测范围包括全镇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含非法养殖场)及镇食品公司屠宰场。

三、检测的任务和要求

(一)生猪的检测任务和要求

1、基本任务

外调的生猪必须是供莞基地的生猪,每日进行抽样工作,并按任务要求均匀分配每日检测数量。生猪药物残留检测实行天天检、车车检、批批检。生猪药物残留检测样本数为(试纸法检测):

盐酸克伦特罗:屠宰场每天15份,全年不少于5500份。

莱克多巴胺:屠宰场每天7份,全年不少于2560份。

2、抽检结果的报送

生猪速测结果应在次日上午10时前通过检测监控信息系统完成数据录入并上传至农检所。同时,化验员应将结果及时向兽医站(副)站长汇报,并出示化验结果报告书。

对检测结果合格的,由兽医站(副)站长会同食品公司当班的负责人,对被抽检的该批次生猪准以屠宰。

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准屠宰,同时兽医站(副)站长应迅速将抽检不合格猪只的数量、来源产地、生猪商贩名单向农林水办汇报。

农林水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召集农林水办工作人员、兽医站工作人员和食品公司负责人到屠宰场现场处理不合格生猪或生猪产品。

3、检测不合格的生猪来源的追查

对检测不合格的生猪,应核查耳标号码、检疫合格证明的号码及发证单位、签发检疫证的检疫员姓名、畜主(生猪商贩)的姓名,向畜主(生猪商贩)询问生猪购入来源,并将这些资料报告市兽药与饲料监察所。对来自本镇的生猪,由农林水办会同兽医站并实施跟踪检查,待复检合格方允许出栏。

对来自本市其他镇区或外市的.生猪,由兽医站向市兽药与饲料监察所报告,交由市兽监所做出处理。

4、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的处理

对经检测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应予以无害化处理,不准屠宰、销售,也不准让畜主自行拉走,确保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不流入市场。对抽检不合格的同群猪(来自同一个养殖场)也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处理前,应提醒畜主可提出对同群猪进行全面检测的请求,但有关费用由畜主承担;检测合格的可予以屠宰,检测不合格的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可在农林水办和兽医站人员监督下,由畜主自行进行,也可由畜主委托兽医站代为处理,但畜主应签立书面委托处理书。若畜主既不同意自行处理又不同意委托处理时,由农林水办和兽医站2名以上执法人员依官方取样程序取样后,交由市兽医饲料监察所对猪只进行强行无害化处理。

(二)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任务和要求

1、基本任务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任务:

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检测数量,确保本地生产蔬菜的安全;加强对全镇辖区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有经营蔬菜水果的超市等的抽检力度,杜绝不合格蔬菜、水果流入市场,走入餐桌;加强对全镇辖区内的重点酒楼(昌明、天天渔村、怡香阁、怡香食府等),以及机关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办的饭堂所购买的蔬菜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应将结果抄送被抽检单位的主管部门。

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超市的任务:

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样本数每单位每月不少于250个,全年不少于3000个。

2、工作职责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镇范围内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测,对检测不合格样品要发出延期上市通知,追查用药情况,对生产者进行宣传教育,并监督整改。

负责全镇范围内蔬菜生产者安全生产宣传指导及监督,确保不出现因食用残留农药蔬菜中毒事件。

检测结果要及时存档,按时报送检测报表。

每月一次到全镇范围内销售农药的农药店检查,如有发现销售违禁农药、假冒农药、过期农药,马上通知镇农林水办及有关部门处理。

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超市农药残留检测室(点)的工作职责:

对检测不合格的蔬菜水果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应自行销毁,该单位负责人要马上将不合格的蔬菜或水果的货主(或种植者)的姓名、来源地、数量报告镇兽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

3、检测结果的报送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每日将检测结果通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信息系统上报市农检所。其中,蔬菜使用RP410联机检测的,检测结果实时上传;使用PR3000、酶标仪等仪器进行检测的,应在当天下午15时前通过检测监控信息系统完成数据录入并上传至市农检所。

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超市的检测室应在每天上午12时前,将当天的检测结果传真或电邮至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办公室。

4、检测不合格的蔬菜、水果来源的追查及处理

本镇大田检测含有禁用农药的蔬菜、水果,必须进行销毁处理;对检测出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水果,要发出延期上市的通知,并实施跟踪检查。

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检测出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水果,各检测单位应当场予以销毁,所有销毁费用由货主承担同时各检测单位要追问货主本批次蔬菜水果的产地来源,并报告镇兽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

镇兽医站(副)站长将检测不合格的蔬菜、水果的产地来源报告农林水办。产地属本镇的,由农林水办会同镇农产品检测组按第一款处理,产地属本镇以外地区的,由农林水办报告市农业局,交由市农业局处理。

四、工作要求

1、为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比性,各检测单位应按照有关抽样程序和检测标准严格开展检测工作,抽样地点及品种应具代表性,采样地点、采样时间应相对固定,采样品种及数量应相对稳定。

2、被确定的抽样单位不得拒绝抽样,否则其产品视同不合格产品处理。

3、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应逐步推行使用酶标仪等检测容量大、准确度更高的检测设备,进一步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效能。同时,要注意加强对各类检测设备和仪器的维护,按规定做好仪器检定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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